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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领东莞公积金贷款(如何领东莞公积金贷款证明)

分类:新闻中心 发布时间:2025-03-26

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关注住房问题。公积金贷款作为一种优惠的贷款方式,受到了广大购房者的青睐。本文将为您详细解析如何领取东莞公积金贷款,助您轻松实现购房梦想。

一、东莞公积金贷款概述

1. 什么是公积金贷款?

公积金贷款是指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放,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修自住住房的贷款。它具有利率低、还款期限长、手续简便等特点。

2. 东莞公积金贷款的优势

(1)利率低:相对于商业贷款,公积金贷款利率更低,减轻了借款人的还款压力。

(2)还款期限长:最长可达30年,还款压力较小。

(3)手续简便:贷款申请、审批、发放等环节较为简单,节省了借款人的时间。

(4)政策支持:政府鼓励职工使用公积金贷款,享受优惠政策。

二、东莞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

1. 具有东莞市户籍或非东莞市户籍但已在东莞市缴纳住房公如何领东莞公积金贷款积金满6个月以上。

2. 具有稳定的收入来源,有偿还贷款的能力。

3. 购房用途为自住,且房屋为新建商品住房或存量住房。

4. 贷款额度不超过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5倍。

三、东莞公积金贷款申请流程

1. 购房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取《东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

2. 准备相关材料,包括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收入证明、购房合同、首付款证明等。

3. 将材料提交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贷款申请。

4.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贷款申请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签订《东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合同》。

5. 贷款发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贷款发放到购房者的银行账户中。

四、东莞公积金贷款还款方式

1. 等额本息还款法:每月还款金额固定,包括本金和利息。

2. 等额本金还款法:每月还款金额逐月递减,包括本金和利息。

东莞公积金贷款作为一种优惠的贷款方式,为广大购房者提供了便利。掌握以上申请流程,相信您能够轻松领取东莞公积金贷款,实现购房梦想。在此,祝愿广大购房者早日拥有自己的温馨家园!

东莞公积金如何一次性全部提取

东莞公积金一次性全部提取的流程具体如下:

1、申请人需要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并由东莞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办事处审核盖章;

2、持东莞市公积金管理处或办事处审批盖章的提取单、公积金专用存折或公积金卡及有效身份证,到银行公积金业务经办点办理;

3、非东莞市户籍员工终止劳动关系、退休员工销户提取公积金需要委托银行审核,申请人需要递交单位开具的离职证明材料、退休证明、身份证等,审核通过后,可直接到银行公积金业务处理网点申请取出。

公积金提取条件: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合作建房、集资建房等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购房发票;

2、离休、退休的;职工因离休、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离、退休证或劳动部门相关证明;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同时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工,可以办理销户提取。提取时应提供劳动部门出具的职工丧失劳动能力鉴定及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

4、出境定居的;职工因出境定居就不再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其住房公积金帐户可以撤消即办理销户手续。具体办理时,应提供护照签证、公安部门出具的户口注销证明及国外定居证明等资料;

5、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职工因偿还住房贷款本息,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借款合同、首付款发票原如何领东莞公积金贷款件及复印件、购房合同的复印件;

6、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5%的;

7、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综上所述,申请单位须提供经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深圳住房公积金办公室审核并加盖公章的有关文件。持经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其办公室核准盖章的支书、住房公积金专用存折或公积金卡,凭本人的身份证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

如何领东莞公积金贷款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东莞公积金怎么提取100%

东莞公积金怎么提取出来

东莞公积金的具体提现流程如下:

1、职工持提单位出具的离职证明等材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2、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3、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公积金提取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如何领东莞公积金贷款(如何领东莞公积金贷款证明)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公积金一般指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

东莞住房公积金怎么全部取出来

1、提交相关证件,经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办事处审核盖章。

2、持经东莞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办事处审核盖章的《东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单》、住房公积金专用存折或公积金龙卡和有效身份证等到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经办网点办理提取。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1、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工作调离本市、户口迁出本市、出境定居的;

5、偿还因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5%以上(含5%)的、外市户口职工租住本市住房的;

7、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8、外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与单位终止合同并领取失业证(本市户籍人员);

10、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

11、因突发事件造成重大财产损失导致生活困难的;

12、职工本人、配偶及子女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

东莞公积金如何全部提取

法律分析:公积金提取方法如下:1、经过线上预约后向银行经办网点提交提取申请及相关材料;2、银行经办网点审核材料并出具受理通知;3、银行经办网点提交材料给公积金中心审批批准;4、提取转账至个人指定账户,向银行经办网点提交的材料根据提取原因的不同而各不相同。根据相关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同时注销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1、离休、退休的;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3、出境定居的;4、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5、在职期间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6、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提取住房公积金所需要的材料:1、结婚证和复印件,如果办理人没有结婚的话不需要;2、身份证明材料,已婚人员需要提供夫妻二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这两者都要包括,缺一不可,需要注意的是,这一点不是只针对已婚人士,未婚的单身人员也是需要提供身份证及复印件的;3、需要提供《房屋产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一份。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第二十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东莞个人怎么提取公积金 个人提取公积金流程

东莞个人怎么提取公积金?东莞个人提取公积金需要提交哪些材料?东莞个人提取公积金的流程如何?搜房网小编带您一同学习——

职工什么情况下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1)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工作调离本市、户口迁出本市、出境定居的;

(5)偿还因购如何领东莞公积金贷款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同一户口)工资收入5%以上(含5%)的、外市户口职工租住本市住房的;

(7)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8)外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领取《失业证》的;

(10)职工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

(11)职工家庭因突发事件造成重大财产损失导致生活困难的;

(12)职工本人、配偶及子女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

通过贷款购买住房的,第一次申请提取自己的住房公积金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1)个人住房借款合同原件;

(2)还款存折或还款对账清单(清单需盖经办银行业务公章);

(3)个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4)住房公积金存折或住房公积金龙卡;

(5)外市贷款购房的还需提供《授权书》原件(本市贷款购房的无需此项,具体参见说明)。

注:还款存折或还款对账清单需打印显示最新的供楼还款情况,贷款逾期三期以上(含三期)的,需先还清所欠贷款后方可办理提取。

说明:凡因偿还外市购房贷款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另需提供所有借款人签名并按指模的《授权书》原件,《授权书》可在东莞住房公积金中心前台索取或到东莞住房公积金中心网站“资料下载”栏目下载。

在建行网点可以直接办理提取业务吗?

目前只有外地户口职工离职、退休两种原因提取可以直接在东莞市任意一家建设银行公积金业务网点办理。其他原因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必须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总部或常平、塘厦、虎门办事处办理审批提取业务。

那么首次提取后,什么时候才能再次提取住房公积金呢?还需要到公积金中心办理吗?再次办理需要哪些资料?

因偿还购房贷款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自办理之日起满半年后才可再次申请提取,每次提取都需要经过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

(1)仍处于正常还贷状态

①还款存折或还款对账清单(清单需盖经办银行业务公章);

②个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③住房公积金存折或公积金龙卡;

注:还款存折或还款对账清单需如何领东莞公积金贷款打印显示最新的供楼还款情况,贷款逾期三期以上(含三期)的,需先还清所欠贷款后方可办理提取。在正常还贷期间,职工从公积金账户累计提取总金额不得超过贷款本金额度。

(2)贷款已经结清

①银行出具的贷款结清证明原件(需注明贷款结清日期);

②个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③住房公积金存折或公积金龙卡;

注:凭结清证明只能提取到贷款结清当月的公积金余额。贷款结清后还可以申请提取贷款利息部分,办理时除需出示上述材料外如何领东莞公积金贷款,还需提供由银行出具的利息清单或利息凭证。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3-08-20,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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