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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公积金自行贷款(东莞公积金自行贷款利率)

分类:新闻中心 发布时间:2025-03-24

人们的购房需求日益增长。对于许多年轻人来说,拥有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是人生的重要目标。高昂的房价使得不少购房者望而却步。在此背景下,东莞公积金自行贷款应运而生,为广大购房者提供了便利,降低了购房门槛。本文将详细介绍东莞公积金自行贷款的相关内容,帮助您轻松实现住房梦想。

一、什么是东莞公积金自行贷款?

东莞公积金自行贷款是指公积金管理中心向有住房公积金的购房者提供的一种住房贷款方式。贷款额度最高可达公积金账户余额的20倍,最高贷款年限为30年。相比商业贷款,公积金自行贷款利率较低,还款压力较小。

二、东莞公积金自行贷款的优势

1.利率低:公积金自行贷款的利率低于同期商业贷款利率,为购房者节省了大量利息支出。

2.门槛低:公积金自行贷款对借款人的信用要求相对较低,即使是信用记录不佳的人也有机会申请。

3.还款灵活:公积金自行贷款的还款方式多样,如等额本息、等额本金等,购房者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还款方式。

4.手续简便:公积金自行贷款申请手续相对简单,只需提供相关资料即可。

5.政策支持:政府鼓励公积金自行贷款,为购房者提供了一系列优惠政策。

三、东莞公积金自行贷款的东莞公积金自行贷款申请条件

1.具有东莞市户籍或持有东莞市居住证。

2.具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具备按时偿还贷款的能力。

3.有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

4.有足够的抵押物或保证人。

5.符合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东莞公积金自行贷款的申请流程

1.咨询:购房者需咨询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贷款政策、利率、还款方式等信息。

2.提交申请:购房者需准备相关资料,如身份证、户口本、婚姻状况证明、收入证明、购房合同等,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贷款申请。

3.审核:公积金管理中心对购房者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通知购房者签订贷款合同。

4.放款:签订贷款合同后,公积金管理中心将贷款资金发放至购房者指定的银行账户。

东莞公积金自行贷款为广大购房者提供了便捷、低成本的住房贷款方式,是实现住房梦想的金融助力。购房者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贷款方式,轻松实现购房梦想。在申请贷款过程中,购房者需注意了解相关政策,确保自身权益。购房者还应注意合理安排还款计划,避免因还款问题而影响信用记录。在政府的支持下,东莞公积金自行贷款将助力更多家庭拥有属于自己的温馨家园。

东莞公积金贷款指南(购买自住住房贷款)

一、受理条件

受理条件: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的可提出申请:

1、缴存状况要求。申请贷款时往前推算,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满6个月(含开户时间距申请贷款时已满6个月),且当前正常缴存。在其他城市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在我市申请贷款,申请人或配偶任意一方须符合户籍在东莞(以常住人口登记卡的登记机关为准)的要求,另需提供缴存地公积金中心出具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有效期为两个月,缴存时间以证明中“最近连续缴存时间”进行推算,职工有异议的可另附缴存明细进行推算。通过粤港澳大湾区信息共享平台验证通过的,可减免纸质版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和缴存明细;验证不通过的,按照现有非互通方式办理。)、《同意暂停提取公积金承诺书》(一式一份)。外籍缴存职工不可以在我市申请贷款。

2、信用状况要求。申请人或其配偶出现下列情况的,限制贷款或不予贷款:(一)个人单笔贷款最高逾期数超过3期(含,助学贷款已结清除外),不予贷款。(二)个人单笔住房贷款(含住房公积金贷款或商业贷款)逾期累计满10次,且未结清或结清未满两年的,不予贷款。(三)借款人提供虚假资料骗贷的,公积金中心应将有关情况书面告知职工所在单位,同时5年内不受理其贷款申请。(四)职工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隐瞒或虚报婚姻状况、直系亲属关系、购房行为、住房数量等情况的,自该行为认定之日起5年内不予贷款。(五)虚构提取条件,或持伪造资料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自该行为认定之日起5年内不予贷款。(六)购买“双拼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须如实说明,隐瞒不报的,不予贷款。

3、还款能力要求。家庭总债务月均还款额不得高于其家庭月收入的50%,家庭总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商业贷款、向第三方提供的担保。无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家庭月收入指申请人及其配偶的月收入之和,单身的只计算申请人的月收入,计算方式如下:家庭月收入=申请人月收入+配偶月收入;申请人月收入=申请当月申请人的住房公积金汇缴额(含个人和单位缴存的,下同)÷(单位缴存比例+个人缴存比例);配偶月收入=申请当月配偶的住房公积金汇缴额÷(单位缴存比例+个人缴存比例)。

4、其他要求。(一)具有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合法有效的合同或相关证明文件,已支付规定比例的首期付款。(二)按照公积金中心的规定提供抵押、保证等形式的担保。(三)二手房非阶段性担保贷款须已办出买方名下的房地产权证(不动产权证)且必须在出证日期三个月内申请。(四)购买一手房(已确权且已出房地产权证/不动产权证出证满一年)、二手房须提供由公积金中心认可的评估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无须提供纸质评估报告,由评估公司经网厅上传电子版评估报告即可)

二、办东莞公积金自行贷款理所需材料:

点击查看办理所需材料

三、线上办理流程

1.申请东莞公积金自行贷款: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网址:

2.受理: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予以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不予受理。

3.审查:受理后,系统对申请人进行审查,在承诺办理时限内作出审查决定。

东莞公积金自行贷款(东莞公积金自行贷款利率)

4.决定: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准予东莞公积金自行贷款通过,发送短信告知申请人;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不予通过,发送短信告知申请人。

四、线下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通过现场提出申请,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工作人员收到申请材料当场做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经审查,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工作人员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书面审查,在承诺办理时限内作出审查决定。

4.决定: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准予通过,发送短信告知申请人;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不予通过,发送短信告知申请人并在系统退回。

东莞公积金贷款指南(翻建自住住房贷款)

一、受理条件

受理条件: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的可提出申请:

1、缴存状况要求。申请贷款时往前推算,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满6个月(含开户时间距申请贷款时已满6个月),且当前正常缴存。在其他城市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在我市申请贷款,申请人或配偶任意一方须符合户籍在东莞(以常住人口登记卡的登记机关为准)的要求,另需提供缴存地公积金中心出具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有效期为两个月,缴存时间以证明中“最近连续缴存时间”进行推算,职工有异议的可另附缴存明细进行推算。通过粤港澳大湾区信息共享平台验证通过的,可减免纸质版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和缴存明细;验证不通过的,按照现有非互通方式办理。)、《同意暂停提取公积金承诺书》(一式一份)。外籍缴存职工不可以在我市申请贷款。

2、信用状况要求。申请人或其配偶出现下列情况的,限制贷款或不予贷款:(一)个人单笔贷款最高逾期数超过3期(含,助学贷款已结清除外),不予贷款。(二)个人单笔住房贷款(含住房公积金贷款或商业贷款)逾期累计满10次,且未结清或结清未满两年的,不予贷款。(三)借款人提供虚假资料骗贷的,公积金中心应将有关情况书面告知职工所在单位,同时5年内不受理其贷款申请。(四)职工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隐瞒或虚报婚姻状况、直系亲属关系、购房行为、住房数量等情况的,自该行为认定之日起5年内不予贷款。(五)虚构提取条件,或持伪造资料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自该行为认定之日起5年内不予贷款。(六)购买“双拼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须如实说明,隐瞒不报的,不予贷款。

3、还款能力要求。家庭总债务月均还款额不得高于其家庭月收入的50%,家庭总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商业贷款、向第三方提供的担保。无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家庭月收入指申请人及其配偶的月收入之和,单身的只计算申请人的月收入,计算方式如下:家庭月收入=申请人月收入+配偶月收入;申请人月收入=申请当月申请人的住房公积金汇缴额(含个人和单位缴存的,下同)÷(单位缴存比例+个人缴存比例);配偶月收入=申请当月配偶的住房公积金汇缴额÷(单位缴存比例+个人缴存比例)。

4、其他要求。(一)具有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合法有效的合同或相关证明文件,已支付规定比例的首期付款。(二)按照公积金中心的规定提供抵押、保证等形式的担保。(三)二手房非阶段性担保贷款须已办出买方名下的房地产权证(不动产权证)且必须在出证日期三个月内申请。

二、办东莞公积金自行贷款理所需材料

1.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申请表

2.居民身份证

3.中华人民共和国结婚证

4.授权书

5.常住人口登记卡

6.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7.评估报告

8.单身声明书

9.异地东莞公积金自行贷款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10.同意暂停提取公积金承诺书

11.抵押房屋产权共有人身份证件

12.个人活期储蓄账户

13.公证书

14.除结婚证外婚姻证明材料

15.《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16.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信息采集表

17.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

18.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谈话笔录

19.不动产登记电子证明

20.特色人才证明

21.查房授权书

三、线上办理流程

1、申请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

2、在线填写申请表单,上传规定格式申请材料;

3、网上提交预审申请;

4、经实施机关预审通过后,申请人到实体窗口提交资料并办理。

四、线下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通过现场提出申请,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工作人员收到申请材料当场做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经审查,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工作人员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书面审查,在承诺办理时限内作出审查决定。

4.决定: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准予通过,发送短信告知申请人;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不予通过,发送短信告知申请人并在系统退回。

2021东莞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是什么,贷款流程有哪些

2021年东莞市更新了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相关政策,其中对公积金贷款的条件有了新的规定。接下来带大家详细了解下2021东莞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是什么,贷款流程有哪些?

2021东莞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是什么

(1)公积金贷款条件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申请人及抵押房屋的产权共有人须是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同时须符合以下必要条件:

a、缴存状况要求。在东莞、广州、佛山、珠海、惠州、江门、中山、肇庆任一城市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12个月,没有欠缴、漏缴、补缴、封存等情况。

在广州、佛山、珠海、惠州、江门、中山、肇庆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东莞购买自住住房申请贷款,除提供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和贷款情况证明》、《同意暂停提取住房公积金承诺书》及近一年内住房公积金缴存明细之外,申请人还应提供以下任意一项证明:1、户籍在东莞的证明;2、单身职工提供在东莞近1年以上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且社保缴纳单位与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为同一法人单位;3、已婚职工提供配偶在东莞近1年以上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b、信用状况要求。申请人个人信用报告中个人贷款最高逾期期数不超过3期(含),申请人及其配偶出

(2)限制贷款条件或不予贷款

a、个人住房贷款(含住房公积金贷款或商业贷款)逾期累计满10次,且未结清或结清未满两年的,不予贷款。

b、职工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隐瞒或虚报婚姻状况、直系亲属关系、购房行为、住房数量等东莞公积金自行贷款情况的,自该行为认定之日起5年内不予贷款。

c、虚构提取条件,或持伪造资料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自该行为认定之日起5年内不予贷款。

d、购买“双拼房”、“多拼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须如实说明,隐瞒不报的,不予贷款。

公积金贷款流程

(1)东莞住房公积金一手房阶段性担保贷款手续流程

(2)东莞住房公积金一手房非阶段性担保贷款手续流程

(3)东莞住房公积金二手房阶段性担保贷款手续流程

(4)东莞住房公积金二手房非阶段性担保贷款手续流程

(5)东莞住房公积金商转公贷款手续流程

(6)东莞住房公积金装修贷款手续流程

(7)东莞住房公积金建造、翻建贷款手续流程

(8)东莞住房公积金大修自住住房贷款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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