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贷款成为越来越多购房者首选的购房贷款方式。东莞公积金惠州贷款作为一种便捷的购房贷款方式,备受广大购房者的青睐。本文将针对东莞公积金惠州贷款利率进行精准解读,并提供实操指南,帮助购房者更好地了解和利用这一贷款政策。
一、东莞公积金惠州贷款利率概述
1. 贷款利率定义
贷款利率是指借款人向贷款机构借款所需要支付的利息比率。在东莞公积金惠州贷款中,贷款利率是指购房者向公积金管理中心借款所需要支付的利息比率。
2. 贷款利率类型
(1)基准利率:基准利率是指国家规定的贷款利率,作为各类贷款利率的参考依据。
(2)浮动利率:浮动利率是指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基准利率,结合贷款期限、贷款额度等因素,由贷款机构和借款人协商确定的利率。
(3)固定利率:固定利率是指在贷款期限内,利率保持不变的贷款利率。
3. 东莞公积金惠州贷款利率特点
(1)利率较低:相较于商业贷款,东莞公积金惠州贷款利率普遍较低,有利于减轻购房者还款压力。
(2)贷款额度较高:东莞公积金惠州贷款额度较高,可满足大部分购房者的贷款需求。
(3)贷款期限灵活:东莞公积金惠州贷款期限较长,最长可达30年,便于购房者合理安排还款计划。
二、东莞公积金惠州贷款利率计算方法
1. 贷款本金计算
贷款本金是指购房者向公积金管理中心借款的金额。计算公式为:贷款本金 = 购房者实际购房金额 - 首付款。
2. 贷款利息计算
(1)浮动利率贷款利息计算公式:贷款利息 = 贷款本金 × 浮动利率 × 贷款期限。
(2)固定利率贷款利息计算公式:贷款利息 = 贷款本金 × 固定利率 × 贷款期限。
三、东莞公积金惠州贷款利率政策调整
近年来,我国政府为稳定房地产市场,对公积金贷款利率进行了一系列调整。以下为部分调整政策:
1. 2015年3月1日起,五年期以下(含五年)贷款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
2. 2015年10月24日起,五年期以上贷款利率下调东莞公积金惠州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
3. 2016年2月东莞公积金惠州贷款利率29日起,五年期以上贷款利率下调0.5个百分点。
四、实操指南
1. 了解贷款利率政策:购房者应提前了解东莞公积金惠州贷款利率政策,以便在贷款过程中作出合理选择。
2. 选择合适的贷款期限:购房者应根据自身经东莞公积金惠州贷款利率济状况和还款能力,选择合适的贷款期限,降低还款压力。
3. 确定贷款额度:购房者应根据实际购房需求,确定贷款额度,避免过度贷款。
4. 提前准备相关材料:购房者应提前准备贷款所需的相关材料,如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等,以提高贷款效率。
5. 贷款审批与发放:购房者提交贷款申请后,需耐心等待贷款审批结果。一旦审批通过,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发放贷款。
东莞公积金惠州贷款利率作为一种便捷的购房贷款方式,具有诸多优势。购房者应充分了解和利用这一政策,合理选择贷款期限和额度,降低还款压力,实现购房梦想。本文针对东莞公积金惠州贷款利率进行了解读,希望能为广大购房者提供有益参考。
贷款利率:
当前公积金贷款利率: 1-5年(含5年)2.75%; 6年以上3.25%
当前商业贷款利率: 1-5年(含5年)4.75%;6年以上4.90%
贷款额度:
一、自建房贷款
首套房东莞公积金惠州贷款利率个人最高贷款额度40万元,夫妻双方最高贷款额度60万元;二套房个人最高贷款额度30万元,夫妻双方最高贷款额度50万元。贷款额度的确定根据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缴存余额以及已连续按月正常缴存时间,计算公式: 1、连续按月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贷款额度=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8;2、连续按月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12个月:贷款额度=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15;3、连续按月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6个月:贷款额度=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20;上述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包含最近12个月内的补缴金额以及近12个月内从外市转移到我市的金额;夫妻共同申请贷款的,夫妻双方贷款额度单独计算,再加总。
二、预售商品房贷款
购买首套房个人最高贷款额度40万元,夫东莞公积金惠州贷款利率妻双方最高贷款额度60万元;购买二套房个人最高贷款额度30万元,夫妻双方最高贷款额度50万元。贷款额度的确定根据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缴存余额以及已连续按月正常缴存时间,计算公式: 1、连续按月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贷款额度=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8;2、连续按月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12个月:贷款额度=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15;3、连续按月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6个月:贷款额度=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20;上述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包含最近12个月内的补缴金额以及近12个月内从外市转移到我市的金额;夫妻共同申请贷款的,夫妻双方贷款额度单独计算,再加总。
三、商转公贷款
商转公个人最高贷款额度40万元,夫妻双方最高贷款额度60万元。贷款额度的确定根据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缴存余额以及已连续按月正常缴存时间,计算公式: 1、连续按月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贷款额度=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8;2、连续按月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12个月:贷款额度=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15;3、连续按月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6个月:贷款额度=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20;上述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包含最近12个月内的补缴金额以及近12个月内从外市转移到我市的金额;夫妻共同申请贷款的,夫妻双方贷款额度单独计算,再加总。
四、确权(现房)商品房贷款
购买首套房个人最高贷款额度40万元,夫东莞公积金惠州贷款利率妻双方最高贷款额度60万元;购买二套房个人最高贷款额度30万元,夫妻双方最高贷款额度50万元。贷款额度的确定根据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缴存余额以及已连续按月正常缴存时间,计算公式: 1、连续按月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贷款额度=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8;2、连续按月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12个月:贷款额度=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15;3、连续按月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6个月:贷款额度=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20;上述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包含最近12个月内的补缴金额以及近12个月内从外市转移到我市的金额;夫妻共同申请贷款的,夫妻双方贷款额度单独计算,再加总。
五、翻建自住住房贷款
首套房东莞公积金惠州贷款利率个人最高贷款额度40万元,夫妻双方最高贷款额度60万元;二套房个人最高贷款额度30万元,夫妻双方最高贷款额度50万元。贷款额度的确定根据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缴存余额以及已连续按月正常缴存时间,计算公式: 1、连续按月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贷款额度=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8;2、连续按月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12个月:贷款额度=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15;3、连续按月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6个月:贷款额度=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20;上述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包含最近12个月内的补缴金额以及近12个月内从外市转移到我市的金额;夫妻共同申请贷款的,夫妻双方贷款额度单独计算,再加总。
六、二手房商品房贷款
购买首套房个人最高贷款额度40万元,夫东莞公积金惠州贷款利率妻双方最高贷款额度60万元;购买二套房个人最高贷款额度30万元,夫妻双方最高贷款额度50万元。贷款额度的确定根据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缴存余额以及已连续按月正常缴存时间,计算公式: 1、连续按月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贷款额度=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8;2、连续按月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12个月:贷款额度=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15;3、连续按月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6个月:贷款额度=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20;上述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包含最近12个月内的补缴金额以及近12个月内从外市转移到我市的金额;夫妻共同申请贷款的,夫妻双方贷款额度单独计算,再加总。
七、大修自住住房贷款
首套房东莞公积金惠州贷款利率个人最高贷款额度40万元,夫妻双方最高贷款额度60万元;二套房个人最高贷款额度30万元,夫妻双方最高贷款额度50万元。贷款额度的确定根据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缴存余额以及已连续按月正常缴存时间,计算公式: 1、连续按月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贷款额度=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8;2、连续按月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12个月:贷款额度=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15;3、连续按月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6个月:贷款额度=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20;上述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包含最近12个月内的补缴金额以及近12个月内从外市转移到我市的金额;夫妻共同申请贷款的,夫妻双方贷款额度单独计算,再加总。
八、(异地缴存职工)预售商品房贷款
购买首套房个人最高贷款额度40万元,夫东莞公积金惠州贷款利率妻双方最高贷款额度60万元;购买二套房个人最高贷款额度30万元,夫妻双方最高贷款额度50万元。贷款额度的确定根据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缴存余额以及已连续按月正常缴存时间,计算公式: 1、连续按月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贷款额度=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8;2、连续按月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12个月:贷款额度=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15;3、连续按月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6个月:贷款额度=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20;上述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包含最近12个月内的补缴金额以及近12个月内从外市转移到我市的金额;夫妻共同申请贷款的,夫妻双方贷款额度单独计算,再加总。
九、(异地缴存职工)购买现房(已确权)商品房贷款
购买首套房个人最高贷款额度40万元,夫东莞公积金惠州贷款利率妻双方最高贷款额度60万元;购买二套房个人最高贷款额度30万元,夫妻双方最高贷款额度50万元。贷款额度的确定根据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缴存余额以及已连续按月正常缴存时间,计算公式: 1、连续按月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贷款额度=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8;2、连续按月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12个月:贷款额度=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15;3、连续按月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6个月:贷款额度=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20;上述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包含最近12个月内的补缴金额以及近12个月内从外市转移到我市的金额;夫妻共同申请贷款的,夫妻双方贷款额度单独计算,再加总。
十、(异地缴存职工)购买二手房商品房贷款条件以及所需资料
购买首套房个人最高贷款额度40万元,夫东莞公积金惠州贷款利率妻双方最高贷款额度60万元;购买二套房个人最高贷款额度30万元,夫妻双方最高贷款额度50万元。贷款额度的确定根据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缴存余额以及已连续按月正常缴存时间,计算公式: 1、连续按月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贷款额度=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8;2、连续按月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12个月:贷款额度=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15;3、连续按月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6个月:贷款额度=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20;上述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包含最近12个月内的补缴金额以及近12个月内从外市转移到我市的金额;夫妻共同申请贷款的,夫妻双方贷款额度单独计算,再加总。
法律主观:
一、惠州公积金贷款利息多少当前公积金贷款利率:1-5年(含5年)2.75%;6年以上3.25%。当前商业贷款利率:1-5年(含5年)4.75%;6年以上4.90%。二、惠州公积金贷款地点(惠城区)惠州市惠城区江北街道办三新北路31号。三、惠州公积金贷款法律规定《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年3月2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第十一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履行下列职责:(一)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二)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三)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四)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五)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六)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七)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法律客观:
《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和存款基准利率并扩大存款利率浮动区间》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2015年3月1日起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和存款基准利率。金融机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至5.35%;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至2.5%,同时结合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将金融机构存款利率浮动区间的上限由存款基准利率的1.2倍调整为1.3倍;其他各档次存贷款基准利率及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相应调整。
东莞公积金可以在惠州买房。
从申请贷款开始,只要缴纳了6个月的公积金,并且目前还能正常缴纳的话,就可以贷款了。申请人到本市住房公积金营业网点咨询、领取《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证明》。需参加贷款限额核算的贷款申请人和其它员工,应凭《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证明》到公积金缴存地管理处办理缴费凭证。受理单位办理有关材料后,通过电话、传真、网上查询等途径,对申请人异地缴纳的住房公积金进行了核查。需参加限额核算的贷款申请人和其他职工,应凭《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证明》到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营业网点办理异地贷款职工个人账户。
公积金提取条件: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合作建房、集资建房等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购房发票;
2、离休、退休的;职工因离休、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离、退休证或劳动部门相关证明;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同时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工,可以办理销户提取。提取时应提供劳动部门出具的职工丧失劳动能力鉴定及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
4、出境定居的;职工因出境定居就不再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其住房公积金帐户可以撤消即办理销户手续。具体办理时,应提供护照签证、公安部门出具的户口注销证明及国外定居证明等资料;
5、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职工因偿还住房贷款本息,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借款合同、首付款发票原件及复印件、购房合同的复印件;
6、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5%的。
综上所述,东莞的住房公积金可以在外地购房,但是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从申请贷款开始,只要缴纳了6个月的公积金,并且目前还能正常缴纳的话,就可以贷款了。
【法东莞公积金惠州贷款利率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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