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来越多的人选择按揭购房。在购房过程中,过户赎楼环节往往成为购房者头疼的问题。本文将围绕东莞按揭房过户赎楼的相关知识进行解析,帮助购房者顺利度过这一环节。
一、东莞按揭房过户赎楼流程
1. 提前准备
在办理过户赎楼手续之前,购房者需要提前准备以下材料:
(1)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4)婚姻状况证明(如有);
(5)贷款合同及还款证明;
(6)房屋买卖合同;
(7)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2. 办理过户手续
(1)携带上述材料到当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过户手续;
(2)填写过户申请表,提交相关材料;
(3)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缴纳相关税费;
(4)领取新的房产证。
3. 赎楼手续
(1)与银行沟通,了解赎楼所需资金及还款方式;
(2)准备赎楼所需资金,包括贷款本金、利息、滞纳金等;
(3)到银行办理贷款结清手续,领取结清证明;
(4)将结清证明提交给房产交易中心,办理过户手续。
二、注意事项
1. 了解政东莞按揭房过户赎楼策法规
在办理过户赎楼手续之前,购房者应详细了解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政策法规,确保自身权益。
2. 合理规划资金
在办理过户赎楼手续时,购房者需合理规划资金,确保按时还款,避免逾期产生滞纳金。
3. 注意时间节点
办理过户赎楼手续需要一定时间,购房者应提前做好时间规划,以免影响正常生活。
4. 选择正规中介
如需委托中介办理过户赎楼手续,请选择正规的中介机构,避免上当受骗东莞按揭房过户赎楼。
5. 保留相关证据
在办理过户赎楼手续过程中,购房者应保留好相关证据,如合同、协议、发票等,以便日后维权。
东莞按揭房过户赎楼是购房者购房过程中重要的一环。了解相关流程和注意事项,有助于购房者顺利度过这一环节,实现房产过户和贷款结清。希望本文能为购房者提供有益的参考。
最近,老王经中介介绍看中了一套二手毛坯电梯房。该单位比周边一手在售楼盘便宜了两千一平,让老王心动不已。然而,一个星期后中介却告知由于该套房屋还处于房贷还款期,卖家一时间拿不出50多万向银行赎楼,如果老王真有意购买的话,需先出资给卖家赎楼,待手续完成后再办理过户。
“一听到中介这么说,我的心就悬起来了。毕竟房子是人家的,我白花花拿50多万给人家赎楼,这过程中卖家使诈的话,我的钱岂不要打水漂?”。老王说,虽然中介向她确认卖家有房产证在手,而且也有正当职业,通过签协议是可以基本约束双方的买卖。不过由于赎楼后房子有相当一段时间产权归卖家,当中可能会出现的状况始终让老王放不下心。
在二手市场上,业主对正处于还贷期的房屋赎楼后再转让,是目前比较常见的一种情况。如果业主能在卖钱之前将贷款付清,这样不仅会使房产交易更加快速,也会使购买方多一份放心。但是,如果因为各种原因导致贷款没有还清的话,没有还清贷款的房子怎么转让呢?
为大家推荐几种转让有贷款的房产的具体办法,大家可以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进行选择。
★方法1:转按揭
最简单直接的一种方法,在二手房买卖中通俗的讲就是把个人住房出售或转让给第三方而申请办理个人住房贷款变更借款期限、变更借款人或变更抵押物的贷款。
举个例子
业主徐女士手中有一套贷款27万元的房屋,该房屋在A银行的贷款仍有18万元没有还清。赵先生欲购此房,双方通过中介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同意以30万元的价格成交该套房屋。赵先生先期支付10万元作为购房首付款。
然后业主徐女士前往A银行办理“按揭变更”手续,即申请提前还款。同时由中介公司担保,赵先生申请在B银行办理了20万元的二手房按揭贷款。然后由B银行提前放贷,支付A银行18万元用于徐女士提前还贷解除抵押。
其后徐女士与中介公司办理房屋过户全权委托并公证,待过户成功,中介将产权证重新抵押并登记,然后将房产证明交予赵先生,并将赵先生向B银行申请的20万元贷款中剩余款2万元交予徐女士,至此交易完成。
但一些城市暂停了二手房交易中的转按揭业务。根据了解,叫停转按揭的主要目的是在控制银行潜在风险、挤出房地产和股市泡沫成分。近年有些银行又开始办理转按揭业。所以,大家可以在卖出未还清贷款的房产之前先去当地银行碰东莞按揭房过户赎楼碰运气。
★方法2:卖家利用银行贷款来缴清剩余贷
如果买家不愿意购买贷款未缴清的房产,卖家可利用银行贷款来缴纳剩余的贷款。但前提是卖方有银行认可的抵押物(如其他房产)。这样卖家就可通过抵押向银行借出一定的款来付清想要出售的房产贷款,促进交易完成。
这种卖家先还清贷款解抵押,然后再与买家进行过户的方法,买家就不用承担赎楼风险。
★方法3:用买方的首付款缴清剩余贷款,找第三方最安全
这是当下二手房交易中最多应用的模式。这种方式适用于原房主贷款额度较低或已经经过大量归还后所剩贷款数目不大的情况。通常情况下,买家会认可首付房产总成交额的30%至40%,卖家可以利用买家的首付将剩余贷款付清,然后撤销房产的抵押登记,进行下一步交易。
但法律上,交首付款给卖家赎楼究竟存在哪些潜在风险呢?
1.如果房屋卖家本身还有其他债务,那么在房产被赎回后,其他债权人很可能会追索起诉到法院并要求法院查封冻结该房屋。而且,卖家向买家有意隐瞒这点也是一大风险。
2.买方为卖方赎回楼之后,法律上产权在过户前仍属于卖家。如果此时卖方“一房二卖”将房子又出售给其他人,很可能会导致买方遭受损失。
3.如果卖家在赎楼后发现近期楼价大涨,前者很可能会以各种借口推延过户,并将房子转卖给出价更高的人,待收到钱后退款给当初的意向买家。
如果,你实在觉得房子价格合理,又想省掉赎楼贷的费用,不得不帮房东赎楼,那么最安全保险的做法是:
赎楼款项交给第三方最保险
1.签订买卖合同,把赎楼相关事宜写清楚,赎楼的款项不要直接打给银行,也不要直接打给房东,而是交作为定金给第三方托管办理。
2.买家应当在交付赎楼款前查清卖方的银行按揭账号,要求卖家将该按揭账号及密码托管第三方,通过该账号支付赎楼款,尽量避免通过现金直接支付给卖家本人。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6-11-16,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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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二手房东莞按揭房过户赎楼!免赎楼带押过户是否利好?
客观分析深圳首例“免赎楼带押过户”。传统赎楼交易流程:卖方自己赎楼或约定由买方承担赎楼费;;还清贷款;解押;过户;买方再设立抵押;买方银行放款;卖方拿到剩余房款。深圳首例免赎楼带押过户流程:交易双方及抵押权银行共同与公证处签署公证提存服务协议;买家将购房款监管在公证处提存专用账户;买家向银行申请购房贷款,银行出具贷款承诺函;抵押权人同意在抵押状态过户并配合办理手续,交易各方共同向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在不注销原抵押权的状态下,直接将房产过户到买家名下;公证处进行资金结算并注销原抵押权;如果买家有贷款,再抵押给买家贷款银行。
9月1日,深圳市坪山公证处发布消息,深圳首例“公证提存+免赎楼带押过户"已顺利完成,这是深圳二手房交易市场的先例。先说说赎楼费:目前深圳市场上,担保公司赎楼费按日计是万6。吼吼,上周收到东莞中介给的标准:“担保费:贷款额*1.5%(最低8000元)。"这个是按照项目计算的包干费,而非按日计。
我们来分析看看:这个流程中除提供服务的公证处外,还涉及四方:卖方、买方、原抵押权银行、新抵押权银行。
对于卖方来说:以前我的首付也是监管在银行的,我看到同贷书承诺函了才去过户的,赎楼费是买方承担,我是实收。
对于买方来说:原来的赎楼费是我承担,公证服务费是谁承担?卖方同样会说"我是实收"吧。那公证费比万六的赎楼费便宜多少呢?可以降低1/3吗?我除了首付外。尾款也需要贷款的。那是不是相当于我做了“一笔"贷款呢?
对于原抵押银行来说:我管你还贷资金是哪里来,是自筹还是担保公司垫,提前30天申请,现在这光景下,我还不一定让你好好还呢。如果新模式,我要走审批,再和买方、卖方、公证处签署个三方协议。是不是我有点给自己找活儿了?新模式说,"由公证处直接支付资金给债权人(抵押权人),保障在抵押权注销后债权可以获得清偿。"原抵押行说我倒也信任你公证处会在抵押权注销后把资金给我,但是在原模式下,抵押人(业主)还了钱,我再注销抵押,不香吗?
对于新抵押行来说:好像区别不大,反正就是贷款审批通过后,出承诺函。上面的"5.如果买家有贷款的话,再抵押给买家的贷款银行。"有点怪怪的。分析了四个主体,我想说,钱呢?钱从哪里来,我不是说首付。不是每个买家都是土豪,则对于剩余款项,估计是指望着产权过户到买方后,再押到新抵押行,方放贷,那上述的4和5的顺序,是不是颠倒了?
此流程是否有法律依据?这个还真没啥法律障碍,如下:《民法典》第406条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民法典允许当事人另有约定,那作为抵押权银行。为了避免麻烦和风险,可能会在按揭合同中做强势约定,即抵押期间,抵押人不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再举个例子,为孩子上学,做个程序上的房屋租赁备案,有的抵押权银行还要叽歪一下,我就不信会多热情地参与到这个新模式中。
回到坪山带押过户的新模式:笔者留意到,新闻上报道"交易涉及十几套房产4000多万交易资金。"虽然不知道交易详情,但肯定不是和一般民众交易,极可能是在相关部门协调下,为推广这种交易方式先打个样。在蛋糕已然切好分好的情况下,找存量业务,是不容易的,所以要给坪山公证处这种创新意识点赞既拓展了业务,又沉淀了资金;至于,能否在市场的小单中一单一单滚起来,改变二手房的交易习惯和业态,目前,我持观望态度。
房管局过户是必须要保证房产没有任何抵押,查封的,如果房产有抵押,有查封,房管局是过不了户的,所以要想卖按揭房,最重要的就是先将按揭款还掉,然后注销抵押,这样就可以进行过户了。
还房贷的房子买卖方法:
1、贷款转按揭
这算是最简单最直接的一种方法。转按揭是指把个人住房出售或转让给第三人而申请办理个人住房贷款变更借款期限、变更借款人或变更抵押物的贷款。但是目前可以做办理转按揭的银行很少,一般是通过中介公司办理。所以如果有这方面意向的时候,可以去相关部门进行咨询。
2、用买方的首付款缴清剩余贷款
这是当下二手房交易中最为常见的一种方式。这种模式仅适用于卖主贷款额度较低或者卖主已经还了大半的贷款,所剩贷款数目不大的情况下,而且买主有充足的资金可以支付首付款的时候。
一般这个时候,买家所付的首付将会是卖家所未归还的贷款数目,这样的情况下,卖家才能顺利的撤销自己房产的抵押记录,从而成功的转让自己的房屋。
3、利用银行贷款来缴清剩余贷款
在买方想在卖出房产前还清贷款,但是卖方却不承担支付大额首付的情况下,卖家可以考虑用自己名下的其他抵押物来结清自己的房产按揭。这样买家就可以通过向银行抵押而得到一笔钱,从而还清按揭的房产,以促成交易的成功。
扩展资料:
房贷没有还清之前进行买卖有哪些注意事项
1、我们首先需要详细了解贷款银行关于东莞按揭房过户赎楼房贷为还清就出售房屋的相关政策。
2、再就是在房屋的产权证没有办理下来的时候,不能将房屋作为抵押转让贷款的,需要房屋的开发商作为贷款人提供房屋抵押担保。但是进行担保之前需要与开发商先沟通,开发商不同意担保的话,贷款银行就会拒绝提前终止贷款合同,就不能办理贷款转让了。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二手房“贷款在身”不能交易买房前要警惕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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