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在衡阳这座美丽的城市安家立业。而东莞公积金贷款作为一种便捷的贷款方式,为众多购房者提供了有力的支持。本文将为您详细介绍如何利用东莞公积金贷款在衡阳买房,助力您实现安居乐业。
一、什么是东莞公积金贷款?
东莞公积金贷款是指借款人以其在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纳的住房公积金作为抵押物,向银行申请的住房贷款。该贷款具有以下特点:
1. 利率低:相比商业贷款,东莞公积金贷款利率较低,大大减轻了借款人的还款压力。
2. 贷款额度高:根据借款人公积金账户余额、还款能力等因素,银行可提供较高的贷款额度。
3. 还款方式灵活:借款人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等额本息、等额本金等多种还款方式。
二、衡阳买房,东莞公积金贷款助力
1. 优势分析
(1)降低购房成本:利用东莞公积金贷款购房,可以降低购房成本,减轻经济压力。
(2)提高购房竞争力:在房价不断上涨的背景下,利用公积金贷款购房,可以增加购房竞争力。
(3)享受政策优惠:东莞公积金贷款政策不断优化,为购房者提供了更多优惠。
2. 申请流程
(1)准备材料: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收入证明、公积金账户信息等。
(2)咨询银行:了解贷款政策、利率、还款方式等。
(3)提交申请:将准备好的材衡阳买房用东莞公积金贷款料提交给银行。
(4)银行审核:银行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定贷款额度。
(5)签订合同:双方签订贷款合同,办理抵押手续。
(6)放款:银行将贷款金额划入借款人账户。
三、注意事项
1. 确保公积金账户正常缴纳:申请东莞公积金贷款,需确保公积金账户正常缴纳,否则会影响贷款申请。
2. 合理选择贷款额度:根据自身经济状况,合理选择贷款额度,避免过度负债。
3. 关注贷款利率变化:密切关注贷款利率变化,选择合适的贷款时机。
4. 注意还款期限:根据自身偿还能力,合理选择还款期限。
利用东莞公积金贷款在衡阳买房,不仅可以降低购房成本,还能享受政策优惠。在申请贷款过程中,购房者需注意以上事项,确保贷款顺利办理。相信在东莞公积金贷款的支持下,您一定能在衡阳这座美丽的城市实现安居乐业。
可以的。
住建部明确规定公积金异地贷款应按以下流程办理:
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接受职工的异地贷款业务咨询,并一次性告知贷款所需审核材料;
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人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根据职工申请,核实职工缴存贷款情况,对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缴存职工,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受理职工异地贷款申请后,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信息真实性和完整性。核实无误的,应按规定时限履行贷款审核审批手续,并将结果反馈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对职工异地贷款情况进行标识,并建立职工异地贷款情况明细台账;
缴存职工在异地贷款还贷期间,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原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及时告知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和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在接收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后,及时对异地贷款情况重新标识和记录;
异地贷款出现逾期时,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配合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开展贷款催收等工作,根据贷款合同可扣划贷款职工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归还贷款。
申请公积金贷款需要提供的材料:
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1份);
申请人及配偶户口本(首页、户主页、本人页)和婚姻证明(结婚证、离婚证明或离婚判决书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未婚人员未婚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单身的需提供单位婚姻证明(原件1份);
银行个人结算账户存折(验原件收复印件2份);
首付款单据(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申请人有效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2份,需印正反面);
配偶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1,需印正反面)。
异地公积金可以在衡阳衡阳买房用东莞公积金贷款办理贷款买房。申请条件:
1、申请人须在衡阳市购买自住住房且为所购房屋的产权人或共有人。
2、申请人须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以上。
3、申请人及配偶没有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含住房公积金缴存地)
4、提供衡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手续。
5、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其他条件。
衡阳公积金贷款最新政策
一、贷款对象及条件
1、职工所在单位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含)以上,本人住房公积金正常缴存六个月(含)以上;
2、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不得低于衡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每年公布的我市最低月缴存额;
3、职工在衡阳行政区域内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行为发生之日未超过两年(预售商品房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不动产权证书已办出的以证书登记时间为准,大修自住住房以房屋安全鉴定部门批复时间为准);转按揭商品房结清时间未超过一年,不受购房时间限制;
4、预售商品房需支付占购房价款规定比例的首期付款;
5、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状况良好,且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个人信用良好,具备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6、同意按照规定设立抵(质)押、保证等担保手续,且抵(质)押物的所有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7、中心衡阳买房用东莞公积金贷款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贷款额度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情形:
1.购买家庭首套住房
2.购买第二套自住住房
住房公积金衡阳买房用东莞公积金贷款贷款额度计算:
购买首套住房:最低首付款为20%,最高为房屋总价的80%
购买第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款为30%,最高为房屋总价的70%
单位开户时间及个人月缴存额:
(一)所在单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开设住房公积金缴存衡阳买房用东莞公积金贷款账户并正常汇缴满5年,且职工符合贷款条件的,最高贷款限额为60万元;
(二)所在单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开设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并正常汇缴未满5年的,按以下规定办理:
个人缴存时间未满两年的,贷款额度按30万+上年度实际月平均缴存额*100计算,最高贷款额度为40万元。
个人缴存时间未满三年的,贷款额度按30万+上年度实际月平均缴存额*100计算,最高贷款额度为45万元。
个人缴存时间三年以上(含三年)的,贷款额度按30万+上年度实际月平均缴存额*100计算,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第二十七条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
第二十八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保证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的前提下,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可以将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国债。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得向他人提供担保。
第二十九条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应当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立的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专户,用于建立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准备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管理费用和建设城市廉租住房的补充资金。
第三十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管理费用,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照规定的标准编制全年预算支出总额,报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批准后,从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中上交本级财政,由本级财政拨付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管理费用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按照略高于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费用标准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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